为切实加强粮食生产、确保粮食安全,近日,株洲市政府部署株洲市农业和粮食生产工作,决定安排200万元资金,用于粮食生产奖励。凡粮食播种面积在13.3公顷以上、单产520公斤以上,且双季稻面积占粮食面积90%以上的种粮大户,每户奖励2万元。
株洲市人均耕地面积不足467平方米,超过联合国确定的人均528平方米的警戒线,是全国平均水平的60%。今年,株洲市将采取多项措施治理耕地抛荒问题:对闲置抛荒两年以上未开发的土地,依法收归村集体所有,重新发包给农民耕种;通过建立中介服务组织,按照依法自愿原则,帮助农民因外出务工、无人耕种的土地实现经营权转让;加强对农民抛荒耕地的法律法规约束。
今年株洲市粮食播种面积要达到25.9万公顷,粮食总产超过188.6万吨,早稻种植面积力争突破11.1万公顷。各地要确保早稻面积只增不减。
株洲市新的奖励政策规定:设立县(市)区粮食生产先进奖、粮食生产大县奖、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奖、种粮大户先进奖,对完成规定指标要求的,各分别奖励20万元、30万元、20万元和2万元。
株洲市委常委、副市长黄曙光要求各地认真落实中央和省、市扶持粮食生产的优惠政策,坚决制止抛荒,确保今年粮食生产任务的完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