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农博会征集吉祥物、会歌
- 发布时间:2007-8-25 11:35:07 来源:本站原创 编辑:Nteng.Com 查看:734 次
为提升中国武汉农业博览会整体档次,吸引更多的社会群体关注农业、关注农博会,扩大农博会影响,农博会组委会将面向社会各界,开展农博会会歌及吉祥物征集活动。
一、征集内容:
1、会歌词、曲。
2、吉祥物设计及昵称。
二、活动时间:
2007年5月18日至8月30日截止(以邮戳为凭)。
三、征集要求:
1、会歌
(1)应征人根据作品的创作要求,独立提交会歌词、曲应征作品(曲谱和歌词的组合)。
(2)歌词应符合“绿色农业·健康消费”的主题,能体现湖北农业鱼米之乡特色,文字精炼,主题深刻,富有感染力;词曲简明欢快,易于传唱。
2、吉祥物
(1)吉祥物设计稿应包含:绘制形象、名称和设计说明。
(2)吉祥物的形象和名称应体现湖北农业的地域农业文化特色,符合农博会的主题。造型简洁大方、活泼可爱、色彩明快、形式新颖;名字要求优美上口,易于传播,符合人物性格。
(3)吉祥物设计应融合中国特色,突出武汉农博会的特性,具有拟人化特征,并深受大众喜爱;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,适用于平面、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。
(4)吉祥物的绘制形象可以由单幅图稿表现,也可由不同情境、姿态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。
(5)在吉祥物的绘制形象设计中,应于适当位置尽可能体现以下元素中的一种或几种:中国武汉农业博览会、农博会LOGO、“绿色农业·健康消费”。
四、作品提交:
本届农博会有奖征集免收报名及参评费。参选作品一律不退还。可采取邮寄或e-mail两种提交方式提交。提交人均需署名和提供详细资料(姓名、身份证号、身份证复印件)及联系方式,并附设计说明。
五、评审方式:
农博会组委会将采取初评、专家评审及公众评选三个阶段。参选作品经组委会初核后,提交由组委会聘请的专家评审委员会,对应征作品分类进行进行评审,最后将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出的入围作品12件(会歌、吉祥物各6件)在武汉市主流媒体及相关农业网站上公布,进行公众投票评选。最终结果将通过中国武汉农业博览会组委会组织新闻发布会、新闻媒体、官方网站及开幕式上进行公布。
六、奖励办法:
1、特等奖2件,每件获奖作品可获颁获奖证书及奖金3000元人民币;(会歌、吉祥物各1件)
2、优秀奖4件,每件获奖作品可获颁获奖证书及奖金600元人民币;(会歌、吉祥物各2件)
3、入围奖12件,每件获奖作品可获颁获奖证书及奖金200元人民币;(会歌、吉祥物各6件)
4、获奖作品颁奖将在农博会期进行,具体时间另定。
七、作品权属
1、所有作品作者享有作品著作权。
2、获特等奖作品一经发给作者奖金及获奖证书,其知识产权属中国武汉农业博览会组委会(或“中国(武汉)国际农业博览会组委会”)所有,组委会拥有对其修改、开发及使用的权利。
3、作者无权出卖、转让其使用权。
4、获特等奖作品仅供武汉农博会及相关活动使用,非关武汉农博会其它任何场合不得使用。
稿件请寄:武汉市新华路19号五环宾馆二层
邮编:4300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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